【医疗纠纷律师网消息】10月29日,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邹洪杰诉西南医院不当使用贺普丁致死患者一案。法院以“医疗过错引起的纠纷,应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赔偿范围、标准并以此为解决本案赔偿问题的依据”为由,驳回了原告关于死者袁璐231400元的死亡赔偿金请求。其他损失支持40%,44385.40元。
(2006)沙法民初字第7号《民事判决书》认定西南医院存在“一定过错”,但是又认定:“原告邹洪杰要求重庆西南医院赔偿袁璐的死亡赔偿金231400元,与相关法律规定相悖,其主张本院不予支持”。
……